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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 浙江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请关注 浙江科技学院 202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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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精神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会议通知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2022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学校采用统一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学校202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93人(学术学位161人、专业学位532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4人。复试录取过程中研究生院可根据各学科专业调剂复试情况作适当调整,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三、工作组织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模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政策,统筹指导和协调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二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工作流程、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监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四、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客观评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挪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各学院实际招生过程中生源情况对各专业当年招生计划进行动态微调。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6日-4月1日 调剂时间3月底(调剂系统开放后)到4月底结束(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三)复试基本要求

学校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复试考生名单按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各专业要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划定同一条复试分数线。

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4人,考生复试分数线根据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拟定,一般要求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40分、单科不低于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10分。

其他加分政策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学院应对加分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复试差额比例,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开和执行。一志愿上线不足或一志愿复试后录取不足的学院,根据缺额情况开展调剂工作。有调剂名额的专业,应积极组织生源调剂工作,及时向考生公布缺额信息,根据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要求择优遴选调剂复试考生。

各学院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确认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各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各学院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复试方式

复试是学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体现,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今年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由学校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各二级学院要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针对网络远程复试,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各学院应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六)复试内容

各学院根据本实施办法确定本学院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综合面试

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前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面试序号。

(3)面试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语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规范面试组织秩序管理,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将手机带入,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  

   2.专业课测试

根据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线上测试。在命题过程中,根据初试和复试的不同考核目标,确定考试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并根据时间安排确定相应的题量。若组织一次复试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不同批次的复试要求使用不同试题,并注意不同试题之间公正及公平性。

   3.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

采用线上测试的方式。

以上3个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科目相同。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的方式为线上测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考生应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的学院提交近1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6.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等进一步核实。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将《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寄送给学院。审查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二级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将复试视频光盘、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汇总表、复试信息数据库、参加复试教师信息数据库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院。


(七)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50%+专业课测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调剂工作

学校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各二级学院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各二级学院应积极组织好生源调剂工作,及时向考生公布缺额情况,根据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要求择优遴选调剂考生,调剂要求可根据专业特点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

(一)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2022年我校自划线成绩为总分降40分,单科各降10分。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二级学院(学位点)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学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经考生申请,可提前解锁)。

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具体缺额情况,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专业相关信息。考生登录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二级学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筛选并确定拟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各二级学院须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相关安排等信息。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后进入复试环节。二级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


六、录取工作

考生通过二级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批考生分开排名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研究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七、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将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


  八、监督工作

1. 实行责任分工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根据工作安排,选派专门人员进行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4.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1-85070100

邮箱:jjjc@zust.edu.cn

研究生院:

电话:0571-85070296

邮箱:yjsy@z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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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研究生院

图片 | 新闻中心

视频 | 邬立帆

今日编辑 | 忻丹琪、沈柠柠

责编 | 董  苗

 责审 | 尤永杰

终审 | 宋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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